5 工程招标与投标
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依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标与投标是一项有严格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业务。其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部分专业专项招标项目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实际上是从事专业工作必要的专业知识组成部分。了解这些法律与法规的意义在于履行法定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依法组织工程建设管理的专业与专项业务工作。
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市场邀请交易行为。即招标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交易信息和条件,投标方以响应招标方的交易信息和条件的方式参与交易,并由招标方依照规定程序和条件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的市场交易行为。
工程招标是项目业主或者其代理人依据法律和规定程序通过公开或者邀请的方式选择工程建设参与方的行为。就工程建设而言,参与方一般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以及设备与材料供应等几个方面的企业与社会组织。工程招标可以由项目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代理人组织。也可以由项目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代理人委托专业社会机构代理进行。
工程投标是工程建设参与方通过响应工程招标条件参与工程招标的行为。一般同一工程的招标会有不少于三个的工程投标方参与投标。工程投标方以《投标书》的形式响应工程招标条件,参与招标交易。
招标方式是指工程建设方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组织工程招标采用的法定组织形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公开招标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实质性区别在于招标信息的发布方式和招标竞争的形式。公开招标以社会公共媒体为信息发布媒介,由招标方或其招标代理人邀请非特定的法人或组织参与的无限招标竞争性方式。邀请招标是由招标方或其招标代理人向选择的法人或组织定向发出招标信息,邀请其参与投标的有限竞争性招标。邀请招标一般是招标方或其招标代理人出于避免招标工作量过大、效率过低的考虑,预先对投标方做出考察筛选以后,或者由于行业特殊性限制投标方有限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
开标是指由招标方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方参加,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过程。
开标一般由招标方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以开标会议的形式组织,需要历经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当众拆封,唱标——在开标现场公开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等主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