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
工程结算是指由工程承建方编制,经工程管理服务方(监理、代建、咨询管理方)审核,工程建设方或其指定代理人审定,以工程建设合同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的工程造价结算文件。工程结算的基本特征是:
工程结算的对象是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合同双方——工程建设方与工程承建方;
工程结算的依据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工程建设合同与工程建设施工过程已认定的完成工程量;
工程结算的条件是常规工程结算规定和工程交工验收;
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是完成工程量、工程签证、相关预算定额标准及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工程结算反映的是直接投入工程建设施工的实际工程造价,列入工程概算或预算中的第一部分费用——直接工程费,即工程结算所反映的是全部工程造价或者说实际项目投资的一部分。工程结算有两种常规方式:工程进度结算与工程交工结算。
工程进度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进度,由工程承建方逐月编制,经工程管理服务方(监理、代建、咨询管理方)审核,工程建设方或其指定代理人审定,作为支付工程合同范围内工程进度价款依据的文件。
工程交工结算是在工程承建方完成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内全部工作量以后,由工程承建方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编制,经过工程管理服务方(监理、代建、咨询管理方)审核,工程建设方或其指定代理人审定,作为支付完成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全部价款依据的文件。
受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变化因素的影响,工程结算通常是以包括工程变更、签证在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合同工程量一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工程决算即工程竣工决算,是由工程建设方依据规定程序在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以后编制的反映工程全部实际投资情况的文件。工程竣工决算的基本特征是:
工程决算是工程建设方的单方行为——自行对其建设工程投资的清算。
工程决算的条件是建设工程已经竣工并按规定工作内容与程序通过了工程竣工验收,具备工程交付条件;
工程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已经实际完成的全部工程建设投资。即包括工程结算的第一部分工程建设费用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费用——直接工程费+间接工程费。
工程决算分为两类——工程竣工决算与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方分别是工程建设的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
工程竣工决算是依照投资概算的格式对工程全部实际投资所做的清算,其直接目的是总结工程建设投资管理结果。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全部工程实际投资所做的清算,其直接目的是资产移交与投资核销——核算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和待处理投资。
工程决算是工程竣工、工程交付的重要文件之一。通常的文件形式是: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项工程结算文件编制的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和工程财务管理部门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编制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工程竣工决算反映的是直接投入工程建设的投资管理成果,一般采取的是工程概算文件格式;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以投资资本清算的形式对工程建设投资的最终清算,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一般由说明和财务决算表两部分组成。工程竣工决算所涵盖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至工程建设完成、试车考核结束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整个过程。